BG 2.12 — 桑克亚 瑜伽
BG 2.12📚 Go to Chapter 2
त्वेवाहंजातुनासंत्वंनेमेजनाधिपाः|चैवभविष्यामःसर्वेवयमतःपरम्||२-१२||
na twewāhang zhātu nāsang na twang neme zhanādhipāh . na qaiwa na bhawishyāmah sarwe wayamatah param ||2-12||
न: not | त्वेवाहं: indeed also | जातु: at any time | नासं: not | न: not | त्वं: thou | नेमे: not | जनाधिपाः: rulers of men | न: not | चैव: and | न: not | भविष्यामः: shall be | सर्वे: all | वयमतः: we | परम्: after
GitaCentral 中文
事实上,从未有过我不存在的时候,也没有你,这些人类的统治者也不曾不存在;将来我们也永远不会不复存在。
🙋 中文 Commentary
词义:Na - 不,Tu - 确实,Eva - 也,Aham - 我,Jatu - 任何时候,Na - 不,Asam - 曾经,Na - 不,Tvam - 你,Na - 不,Ime - 这些,Janadhipah - 君王,Na - 不,Ca - 和,Eva - 也,Na - 不,Bhavisyamah - 将会存在,Sarve - 所有,Vayam - 我们,Atah - 此后,Param - 之后。克里希纳神在此讲述了灵魂的不朽和阿特曼(Atman)不可毁灭的本质。灵魂存在于三个时间段(过去、现在和未来)。即使在肉体死亡后,人类依然存在。死后仍有生命。
English
Swami Gambirananda
Swami Adidevananda
Hindi
Swami Ramsukhdas
Sanskrit
Sri Ramanuja
Sri Madhavacharya
Sri Anandgiri
Sri Jayatirtha
Sri Abhinav Gupta
Sri Madhusudan Saraswati
Sri Sridhara Swami
Sri Dhanpati
Vedantadeshikacharya Venkatanatha
Sri Purushottamji
Sri Neelkanth
Sri Vallabhacharya
Detailed Commentary
**第二章第十二节:** 我、你,以及所有这些国王,过去无一时不存在,未来亦永不会不复存在。 **释论:** [世间唯有二法——寓于身中的真我(萨埵,永恒者)与肉身(阿萨埵,非永恒者)。二者皆不足为悲,即既不应为寓于身中的真我(身中居者)而悲,亦不应为肉身本身而悲。缘由在于:寓于身中的真我从未不存在,而肉身终不能久住。前节中用于二者的“不足为悲”(aśocyān)一词,今以真我之永恒性与肉身之无常性释之。] “过去无一时不存在……所有这些国王”——从世俗视角观之,在我未显此化身之前,我(作为克里希那)并未以此形相现于众前;在你未出生之前,你(作为阿周那)并未以此形相现于众前;在这些国王未出生之前,他们亦未以此形相(作为国王)现于众前。然而,并非我、你及这些国王在显为此等形相之前不存在。 此处,若仅言“我、你及这些国王过去存在”本已足够。却未如此说,而曰“并非我们过去不存在”。其缘由在于:通过言“并非我们不存在”,则“我们确然存在”之真理得以坚固确立。其深意在于:永恒之本体恒常永恒,从未有丝毫不存在。“无一时”(jātu)一词意味着:于过去、未来、现在任何时间,于任何处所、情境、状态、事件或对象中,永恒本体绝无丝毫缺失。 此处,主以“我”(aham)一词阐明一深妙要义。后于第四章第五节,主告阿周那:“我与你多生过往,我悉知之,而你不知。”如是,主通过彰显其神圣性,将自身与个体灵魂区分。但在此处,主正宣示其与灵魂之一体性。其深意在于:彼处(4.5)主之意在于显其伟大与独特性,而此处主之意在于从绝对真理之立场认知永恒本体。 “未来亦永不会不复存在”——未来,此等身相状态将不存续,终有一日此等肉身亦将不存。然,即便彼时,亦非我们将不复存在——意即,我们必仍存在。缘由在于:永恒本体过去从未不存在,未来亦永不会不存在。 如是,主已论及过去与未来,却未言及现在。其缘由在于:从肉身视角观之,“我们皆于现在直接现前可觉知。此点毋庸置疑。故无需言‘并非我们现在不存在’。”若从绝对真理立场观之,我们皆存在于现在,而此等肉身每时每刻皆在变迁——因此,离执于肉身之体验,应于现在当下体证。其义在于:正如我们的存在于过去与未来无有缺失,于现在亦无缺失——此应被悟知。 正如每一众生在从睡眠醒觉之前有“我在”之体验,醒觉之后亦有;于睡眠状态中,我们亦恰如本然存在。仅外在认知工具暂缺,非我们自身存在暂缺。同理,我、你及诸王之肉身——我们众人——过去不曾存在,将来亦不会存在,即便现在,肉身亦每时每刻趋向坏灭;然我们的存在过去曾存,将来仍存,现在亦全然如是。 我们的存在即无时相之本体;因我们甚至是时间——过去、未来、现在——的知者,三时皆在我们觉知之内。为阐释此无时相之本体,主宣说此偈。 言“并非我、你及诸王过去不存在,亦非我们将来不复存在”之特殊深意在于:即便此等肉身未存之时,我们众人皆已存在;即便此等肉身不存之时,我们亦将存在——意即,所有此等肉身皆可坏灭,而我们众人皆不可坏灭。此等肉身过去不曾存在、将来不会存在,确立了肉身之无常性;我们众人过去存在、将来存在,确立了每一众生自性之永恒性。由此二点,确立一原则:那于初始与终结皆存在者,于中间亦存在;那于初始与终结皆不存在者,于中间亦不存在。 那于初始与终结皆不存在者,何以于中间不存在,既然我们觉知到它?答曰:所觉知之境,连同藉以生起觉知体验的心、智、根(即能觉之工具),皆每时每刻变迁。它们刹那不住。即便如此,当人认同自身为所觉知之境时,便成为觉知者(见者)。当能觉之工具(心-智-根)与所觉之境(心-智-根的对象)——所有这一切——皆刹那不住时,觉知者又如何能被证明为恒住?其义在于:“觉知者”之假名仅依于所觉与觉知活动之关系而存在。若无与所觉及觉知活动之关联,则无觉知者之假名;唯有那作为其基底的永恒本体独存。那永恒本体可称为我们众生起源、存续与消融之基,一切显现之照明者。然而,“基底”与“照明者”此等名称,亦仅相对于被承托者与被照明者而存在。即便被承托者与被照明者不现时,其存在依然恰如本然。对于其智眼已转向那真理本体者,何有悲忧?意即,悲忧无由生起。正是由此视角观之,我、你及诸王,于我们本然自性中,皆不足为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