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 将胜与败、得与失、乐与苦平等视之,尔后投身战斗。如此作战,你将不招致罪业。
释论:阿周那曾怀此忧惧:在战场上杀害亲族,罪业将归于我等。然而此处主说道:罪业之因并非战争,而是个人私欲。故而,弃绝私欲,你当整装备战。
"将苦乐平等视之……尔后投身战斗"——战斗中,首现胜败;胜败之果为得失;得失之果为苦乐。汝之目标非为在胜败得失间或喜或悲,乃是在此三者中保持平等心,履行汝之职责。
战斗中,胜败、得失、苦乐必将显现。因此,你当先立定心志:唯需尽责,于胜败等毫无挂怀。如是作战,罪业不生,即无世间束缚。
履行本分之业时,需兼备两种心态——有欲与无欲。怀有欲望者,于尽责时切不可懈怠疏忽,而应精勤履行其责。怀无欲心态、志求自身福祉者,亦当精勤尽责。
乐来则觉其善,乐去则觉其恶;苦来则觉其恶,苦去则觉其善。然则孰善孰恶?实则二者平等无二。故当于苦乐中保持智慧平等,履行汝之职责。
于一切行中,勿因贪乐而生趋赴,勿因惧苦而生退避。汝于行为中之趋避,唯应依循经典(《薄伽梵歌》16.24)。
"你将不招致罪业"——此处"罪业"一词兼指罪与福,其果报乃系缚之形式,表现为升天入狱,令人丧失本有福祉,生死轮回不已。主言:阿周那啊!以平等心履行战斗之本分业,罪福皆不能系缚于你。
语境要义:
主在这八颂(第三十一至三十八颂)中阐发了若干深意,例如——
(一)若需说法阐释某主题,主于此八颂中示现说法艺术。譬如阐释"应行"与"当止"——如履行本分业与不作非分之事——当先述应行之益,中间论不行之损,终再结以应行之益,如是圆满说法。此处主亦先于三十一、三十二颂明示尽责之益;中间于三十三至三十六颂四颂中阐述不尽责之损;终于三十七、三十八颂重申尽责之益,并敕令履行本分业。
(二)此八颂中,主回应了阿周那在首章依其立场提出的诸难;例如:阿周那言"我看不出征战有何好处"(1.31),主则说"对刹帝利而言,无有比正义之战更殊胜的福祉之道"(2.31)。阿周那言"我等何以因征战而喜乐?"(1.37),主则说"得遇如是战机的刹帝利实为有福"(2.32)。阿周那言"战争之果将是堕入地狱"(1.44),主则说"战者将得升天"(2.32,37)。阿周那言"征战将招致罪业"(1.36),主则说"不战反招罪业"(2.33)。阿周那言"征战将导致正法崩坏"(1.40),主则说"不战方损正法"(2.33)。
(三)阿周那坚执"舍此残酷战事,托钵维生于我更为适宜"(2.5),主遂敕令其作战(2.38);恰如乌达瓦渴望常伴主侧,主却敕令其往北境苦修(《圣典薄伽瓦谭》11.29.41)。深意在于:不舍内心固执,则无真实福祉。任何性质的固执,皆障解脱之道。
(四)主在本章第二、三颂中略说的要点,于此详加阐发;例如:彼处言"不合贤士之道",此处言"刹帝利无更胜善道……";彼处言"不达天界",此处言"开天堂之门";彼处言"招致毁谤",此处言"世人将永传汝之恶名";彼处敕令作战——"故而起矣,歼敌者啊!"——与此处敕令"尔后投身战斗"同出一辙。
脉络关联:前颂中主已述平等心要义;随后两颂中,敕令谛听此法,并阐扬其殊胜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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