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十四至十五节:**
众生皆依食而生。食由雨生。雨源自祭祀(业行/本分)。祭祀依循法行而成就。当知业行源自吠陀,而吠陀源自不灭之梵。因此,那遍在无边的至上主,永恒安住于祭祀(奉行本分之业)之中。
**释论:**
**3.14:**
“食生众有情”——凡为维系生命能量而受用者,皆称为“食”。此处“食”指适宜特定众生、能使其身生成、存续与滋养的一切摄入之物。譬如蚯蚓依土为生,土即其“食”。四类众生——胎生(人、畜等)、湿生(草木等)、卵生(鸟、蛇、蚁等)、化生(虱等)——皆依食而生,既生之后,亦依食而存。
“雨降生五谷”——一切可食之物皆由水生。草木、谷物等确由水而生;即使大地之生成亦因水而成。维系身体之一切资具——饮食、衣物、居所等——皆直接或间接与水相关,而水之本源在于雨。
“祭祀生云雨”——“祭祀”一词本指献祭仪轨。然依《薄伽梵歌》教义及当下“业瑜伽”之语境,此处“祭祀”泛指一切奉行本分之业。祭祀之特质首在奉献。献祭需奉出谷物、酥油等;布施需舍离财物;苦行需舍弃享乐;履行本分则需牺牲私利、安逸等。故“祭祀”一词涵盖吠陀所嘱一切法行,如祭仪、布施、苦修等。
《广林奥义书》载有一事:生主梵天创造诸天、人类与阿修罗后,皆授以音节“达”。诸天因享乐丰足,解“达”为“制御”(克制);人类因积聚心重,解“达”为“施予”;阿修罗因暴虐成性(损恼他者),解“达”为“慈悲”。故梵天予三界众生之教谕精髓,皆在于利他之行。至今雨季云雷轰鸣“达达”之声,犹似梵天以本分之业为形,警醒众生(制御、施予、慈悲)。
履行本分何以致雨?人之行仪对他者之自然感召,远胜言语——“伟人之所行,众人亦效仿”(《薄伽梵歌》3.21)。若人各尽其职,乃至感格诸天,使其亦履行布雨之责(《薄伽梵歌》3.11)。此事有一典故:四农童见阿沙陀月已至却无雨,思忖:“耕时已到,纵无雨,亦当恪守本分。”遂往田间犁地。孔雀见之疑惑:“未闻雷声,何以耕田?”知童子恪守本分后,孔雀亦思:“吾等岂可落后?”遂开屏鸣叫。云闻孔雀鸣声,奇曰:“未闻吾等雷响,孔雀何以先鸣?”知悉缘由后,云亦思:“吾等岂可失职?”于是雷鸣。天帝因陀罗闻雷,察问其事,知云守职,亦思:“吾岂可落后?”遂命云降雨。
“业行生祭祀”——一切世间法与吠陀法所嘱之业,以无欲之心行之,皆可称为“祭祀”。梵行者行火祭为祭祀,女子烹饪亦为祭祀。阿育吠陀医者若纯为利人而行医,于彼即是祭祀。同理,学子之勤学、商贾之经营(若以无欲利他之心行之)亦可视为“祭祀”。故一切依循吠陀、顺应种姓、修行阶段、时地分际之本分业,以无欲心行之,皆具祭祀本性。任何祭祀必由业生。
纵如乌头、马钱子等毒物,经医者净化为药,即成甘露,可愈重疾。同理,欲望、占有、执着、偏私、不平等、利己、骄慢等,皆如业中之毒。若除此毒,业即成甘露,可除生死大病。如是甘露之业,方称“祭祀”。
“当知业源自吠陀”——吠陀开示履行本分之法(《薄伽梵歌》4.32)。因履行本分之知见源自吠陀,故说业由吠陀生。此处“吠陀”应广义理解为《梨俱》《夜柔》《娑摩》《阿闼婆》四吠陀,并含诸法论、往世书、史诗(《罗摩衍那》《摩诃婆罗多》)及各传承导师之实证圣言——一切契合吠陀精神之经典。
“吠陀源自不灭梵”——此处“梵”指吠陀。吠陀源自主宰,即“真-智-乐”之绝对本体(《薄伽梵歌》17.23)。故至上主乃一切之源。
由至上主显化吠陀,吠陀开示履行本分之法,人依法行其本分。由行本分业而生祭祀,由祭祀而生雨,由雨而生食,由食而生众生,众生中之人复通过行本分业以行祭祀。如是,创造之轮循环不息。
“是故遍在之梵,永恒安住于祭祀”——此处“梵”指不灭者(具德无形之至上主)。故其为遍在无边之主宰,非指吠陀。
虽遍在一切,至上主恒常特驻于“祭祀”(本分之业)。其意为:凡以无欲之心履行本分之处,至上主即临在彼处。故求悟道者,可通过本分业轻易臻达于主——“各守其职,人可臻至圆满”(《薄伽梵歌》18.46)。
**疑:** 若至上主遍在一切,何以独言其永恒安住于祭祀?岂非他处无主?
**答:** 至上主确平等遍在、永恒临在一切处。非无常亦非局限。故此处称其“遍在无边”。言其永恒安住于祭祀,意指祭祀乃证得主之途径。犹如地下水虽处处存在,却仅能由井中得之,非随处可汲。又如水管虽通体含水,却仅能从龙头或开口处取用。同理,虽遍在一切,至上主唯通过祭祀而证得。
为己行作、认同物质(身等)为“我”,乃证悟遍在之主之障碍。以无欲利他之心履行本分,则此障消除,本自证得之至上主自然亲证。此即主以多方理路,特向欲弃职责之阿周那强调履行本分之缘由。
**脉络:** 依创造循环之理,相应行持之责——即履行本分——唯在人。故主于后续诗节中,训诫不守本分之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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