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释义——“众生皆依食而生”——凡为维持生命能量而受用者,称为“食”。任何特定生命所适宜摄受、藉以生成、维系并滋养其身躯者,在此皆以“食”统称。譬如蚯蚓依土为生,土即为其食。四类众生——胎生(人畜等)、湿生(草木等)、卵生(禽蛇蚁等)、化生(虱虫等)——皆唯从食而生,既生之后,亦依食而存。
“食由雨而生”——一切可食之物皆源于水。草木五谷等确由水出;乃至大地之形成亦以水为因。维系身体之一切资具——饮食、衣物、居所等——或粗或细皆与水相连,而水之本源即是雨。
“雨由祭祀而生”——“亚给雅”(Yajna)一词本指献祭仪式。然依《薄伽梵歌》之教义及当下行动瑜伽之语境,此处“亚给雅”代表一切应尽职责。祭祀之本质特征在于舍离。献祭中舍离食物、酥油等;布施中舍离财物;苦行中舍离己身之乐受;履行应尽职责时,舍离私利、安逸等。故“亚给雅”一词涵盖祭祀、布施、苦行等一切经典规定之行动。
《大森林奥义书》载有一则故事:生主梵天创造天神、人类、阿修罗三者后,以音节“达”(da)开示。因天神耽于享乐,彼解“达”为“制御”(damyata);因人类惯于囤积,彼解“达”为“施予”(datta);因阿修罗倾向损他,彼解“达”为“慈悲”(dayadhvam)。故梵天赋予三界众生之共同精要,即为利他而行。雨季云层轰鸣“达达”之声,至今犹在提醒众生以履行职责践行此训(制御、施予、慈悲)。
履行职责何以致雨?身教之自然影响远胜言传——“伟人之所行,众人皆追随”(《薄伽梵歌》3.21)。若人各尽其职,亦将感召天神履行布雨之责(《薄伽梵歌》3.11)。此事有一典故:昔有四农童,莎罗达月(Ashadha)至而雨未降,彼等思虑耕时已到,纵无雨亦当准时尽责。遂往田间耕作。孔雀见而疑之:雨未至,何以耕?知童子恪尽职守后,孔雀自思:吾等岂可落后于尽责?遂开始鸣叫。云闻孔雀鸣而惑:未闻雷声,孔雀何以鸣?知悉原委后,云亦思:吾等岂可失职?遂开始雷鸣。因陀罗闻雷声而察问,知云在尽责,乃思:我岂可落后于尽责?遂命云降雨。
“祭祀由规定行动而生”——一切经典规定之世俗与吠陀仪轨,以无欲心态行之,皆可称为祭祀。对梵行者,祭火为祭祀;对妇女,炊事为祭祀;阿育吠陀医者若纯为利人而行医,此即其祭祀。同理,学子可视学业、商贾可视经营(若以无欲心态纯为利他而行)为祭祀。故一切依经典规定、顺应种姓、修行阶段、地域及时节限制、以无欲心态履行之职责,皆具祭祀本质。任何祭祀必由行动而生。
纵如乌头、漆树果等毒物,经医者净化入药,即成甘露,可愈重疾。同理,欲望、执着、占有、偏私、不平等、自私、骄慢等,皆如行动中之毒素。除此毒质,行动即化甘露,可除生死大病。如是甘露般行动,方称祭祀。
“当知行动由吠陀而生”——吠陀规定履行职责之法(《薄伽梵歌》4.32)。因人类履行职责方法之智源自吠陀,故说行动由吠陀生。“吠陀”一词应解为涵盖《梨俱吠陀》《耶柔吠陀》《娑摩吠陀》《阿闼婆吠陀》,并圣传经、往世书、史诗(《罗摩衍那》《摩诃婆罗多》)及各传承导师之实证教言——一切符合吠陀之经典。
“吠陀由不灭梵而生”——此处“梵”指吠陀。吠陀源自觉识喜绝对之至上本体(《薄伽梵歌》17.23)。故至上主为一切本源。
由至上主显现吠陀,吠陀规定履职之法,人依法履职,由履职生祭祀,由祭祀生雨,由雨生食,由食生众生,众生中之人复通过履职行祭祀。如是创造循环不息。
“是故遍在之梵常立于祭祀”——此处“梵”指不灭者(具形与无形之至上主)。故为遍在之至上主,非指吠陀。
虽遍在一切,至上主恒常特驻于“祭祀”(尽责之行动)。其意为:凡以无欲心态履行职责之处,至上主即驻其中。故欲证至上主者,可通过职责轻易达成——“以己之职分敬奉主,人即臻至圆满”(《薄伽梵歌》18.46)。
疑:若至上主遍在,何以言其唯常立于祭祀?岂非他处不驻?
解:至上主确平等永驻一切处。非无常亦非局限。故此处称“遍在”。言其“常立于祭祀”,意指祭祀乃证悟主之途径。犹如地下水虽无处不在,唯从井中等处可得,非随处可汲;管中水虽充满全管,唯从龙头或开口处可出。同理,虽遍在,至上主唯通过祭祀得证。
为己而行、认同物质(身等),构成证悟遍在至上主之障碍。以无欲心态纯为利他履行己责,则此障消除,本自永在之至上主自然证得。此即主以多方论证,力劝欲弃责之阿周那履行职责之缘由。
关联:依创造循环之理,相应行动之责——即履行己任——唯在人类。故主于后续诗节中,将斥责不履职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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