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3.17 — 卡尔马 瑜伽
BG 3.17ⓘ📚 Go to Chapter 3
यस्त्वात्मरतिरेवस्यादात्मतृप्तश्चमानवः|आत्मन्येवचसन्तुष्टस्तस्यकार्यंनविद्यते||३-१७||
yastwātmaratirewa syādātmatriptashqa mānawah . ātmanyewa qa santushtastasya kāryang na widyate ||3-17||
यस्त्वात्मरतिरेव: who | स्यादात्मतृप्तश्च: may be | मानवः: the man | आत्मन्येव: in the Self | च: and | सन्तुष्टस्तस्य: contented | कार्यं: work to be done | न: not | विद्यते: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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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于只在自我中喜悦、满足于自我且仅在自我中感到满足的人,确实无事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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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 Commentary▲
词义:Yah - 谁,Tu - 但是,Atmaratih - 在自我中欢喜的人,Eva - 仅仅,Syat - 是,Atmatriptah - 在自我中满足的人,Ca - 和,Manavah - 人,Atmani - 在自我中,Eva - 仅仅,Ca - 和,Santustah - 满足的,Tasya - 对他而言,Karyam - 要做的工作,Na - 没有,Vidyate - 存在。解说:智者不会为了幸福而依赖外部事物。他在自我中完全满足。他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找到了喜悦、至高的幸福和满足。对于这样一位已经认识自我的智者来说,已经没有什么需要做的了。他已经完成了所有的行动。他所有的欲望都已得到满足。他拥有完美的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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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Swami Gambirananda
Swami Adidevananda
Hindi
Swami Ramsukhdas
Sanskrit
Sri Ramanuja
Sri Madhavacharya
Sri Anandgiri
Sri Jayatirtha
Sri Abhinav Gupta
Sri Madhusudan Saraswati
Sri Sridhara Swami
Sri Dhanpati
Vedantadeshikacharya Venkatanatha
Sri Purushottamji
Sri Neelkanth
Sri Vallabhacharya
Detailed Commentary▲
**三·一七** 然而,唯以阿特曼(真我)为乐、唯于阿特曼中满足、唯于阿特曼中知足者,对他而言,别无责任。 **释论:** 此处“然而”(tu)一词,旨在区分通过履行职责而达至圆满的伟大存在者,与前文所述忽视职责之人。只要一个人认为自身与世间相连,他便视自己的“喜乐”(rati)在于感官享乐及妻儿、家庭等;视自己的“满足”(tripti)在于饮食;视自己的“知足”(santushti)在于财富。然而,于此之中,他的喜乐、满足与知足既不完满,亦非持续不断。原因在于,世间恒常变动、惰性无常、终将坏灭,而“阿特曼”则始终如一、觉性常在、永恒不灭。这意味着“阿特曼”与世间毫无关联。因此,“阿特曼”的喜乐、满足与知足,又如何能来自世间呢? 人人皆可体验:人在世间的喜乐无法永驻。男女婚嫁之时所感知的相互爱慕或吸引,在一两个子女出生后便不复存在。有些情况下,妇人甚至对其年迈的丈夫说出“这老头子死了才好”之类的话。饮食带来的满足感亦仅能短暂感知。人获得财富时所感知的知足亦是刹那,因为对财富的欲望总是渐次增长。因此,匮乏感持续不断。其意无非是:在世间,喜乐、满足与知足永不可能恒常。 人只是在世间对象中感知喜乐、满足与知足;实则,它们并不存在于彼处。若其存在,则厌离、不满与不知足便不会再度生起。就其本性而言,喜乐、满足与知足在阿特曼中是自明的。阿特曼即是存在(Sat)。于存在中,从无匮乏——“非存在者无有,存在者无灭”(《薄伽梵歌》二·一六)——而无匮乏感,欲望便无从生起。因此,无欲在阿特曼中是自明的。然而,当个体灵魂因谬误而自认与世间相连时,便开始在世中寻求喜乐、满足与知足,并为此而开始渴望世间对象。渴望之后,当该对象(如财富等)获得时,随着心中原有欲望的消逝(在另一欲望生起之前),其状态转为无欲,正是在那无欲之中,他体验到快乐。但此人错误地将那快乐归因于世间对象的获得,并称那快乐本身为喜乐、满足与知足。若快乐来自获得对象,则获得之后,只要对象存在,快乐便应恒常存在;悲伤永不应发生,对该对象的欲望亦不应再生。然而,既然完全(永恒)的喜乐、满足与知足永不可能从世间对象中获得,且因对世间的“我所”感持续存在,他便又开始怀有新的欲望。欲望生起时,他于自身内体验到匮乏感;而当所欲对象获得时,他体验到对其的依赖。因此,有欲之人恒常处于不幸之中。 此处需注意:灵修者(sadhakas)视无欲为快乐之根源,视欲望为痛苦之因。但执着世间者,则以获得对象为乐,以未得为苦。若执着者亦能以与灵修者同样的正见观照,便能迅速体验那自明的无欲状态。有欲者被称为有资格修习行动瑜伽(Karmayoga)——“然行动瑜伽是为有欲者而设”(《圣典薄伽瓦谭》11.20.7)。对有欲者而言,喜乐、满足与知足在于世间。因此,在描述通过行动瑜伽达至圆满的无欲伟大存在者的状态时,主说道:他们的喜乐、满足与知足,不同于有欲者,不在于世间,而唯在于阿特曼(《薄伽梵歌》二·五五),此乃其本然如是。 实则,喜乐、满足与知足虽彼此无别,却因与世间关联而显得分离。正因如此,一旦与世间的连接断绝,那伟大存在者的喜乐、满足与知足——三者——皆融归于同一本体(阿特曼)。于此诗节中,主两次使用了“唯”(eva)与“及”(cha),并在下一(第十八)诗节中再次使用。这表达了如下观念:在行动瑜伽士中,于喜乐、满足与知足方面毫无欠缺,亦无需本体之外任何事物(《薄伽梵歌》六·二二)。 “对他而言,别无责任”——为人所规定的种种关于必行之责的训令,其唯一目的乃是证得那至上阿特曼的至上喜乐。当通过任何法门(行动瑜伽、智慧瑜伽或奉爱瑜伽)达成目标时,于人而言,便无事可做、无知可求、无物可得,此即人生究竟成就。 尽管人之真实本性中毫无欠缺,但只要他因与世间相连而感知自身内的匮乏,并认同身体为“我”与“我所”,为“己”而行动,责任便仍对他存在。但当他不为“己”做任何事,而一切行动皆为“他者”——即,为身体、感官、心意、智性、生命之气;为母亲、父亲、妻子、子女、家庭;为社会、国家、世界——那么他与世间的连接便告断绝。一旦与世间连接完全断绝,便再无为他自身的责任。原因在于,阿特曼中无有任何活动。任何活动发生,皆仅因与世间相连并通过世间对象。因此,责任仅存在于那些与世间有连接者。 当有获取某物之欲时,行动便生;而欲望源于匮乏感。在已圆满的伟大存在者中,毫无匮乏,他又何需行动?当通过行动瑜伽,已圆满伟大存在者的喜乐、满足与知足唯安立于阿特曼时,那么,于应成就者皆已成就,于应了知者皆已了知,于应获得者皆已获得,他便超越一切训令与禁戒。尽管经典训令不再约束他,他的一切行动自然合乎经典,并成为他人典范。 此处,“对他而言,别无责任”并非意指那伟大存在者全然无有任何活动。即使于他无事可做,为世界福祉(lokasangraha)的活动仍自发地通过他进行。正如眼睑开合、呼吸吐纳、食物消化等活动自发发生(于自然中),同样,一切合乎经典、堪为典范的行动,亦自发地通过那伟大存在者进行(因无作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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